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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海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方案

来源:北海市教育局 2015-5-15 22:12:39

招生考试院文件
北招考院〔2015〕20号
关于印发《2015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教育局,涠洲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有关学校(含民办学校):
  现将《2015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方案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15年4月22日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2015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方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市2015年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5〕6号)和《北海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教通字〔2015〕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工作在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监察室:
  (一)办公室
  主  任:何和发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副主任:吴少雄  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廖梅芳  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成   员:吴汝学   李绍斌   刘  翔   王  伟   廖柏武
   韩冰芳   郑月照   刘祚雅
  职  责:
  1.组建市辖区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考评、监考队伍,并对考评员、监考员进行业务培训。
  2.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检查、指导、监督体育考试和体育特长生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审批免考、缓考学生。
  4.检查、落实本地各考点考场准备情况。
  5.根据各校实际参加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的人数,编排考试日程,考生分组表。
  6.统计、录入、汇总考试成绩。
  7.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二)监察室
  总 监 察:钟和直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基教科科长
  副总监察:姚成东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陈国班  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职责: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教体艺〔2005〕12号)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时间
  1.中考体育考试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26日。缓考及社会考生考试时间:2015年5月26日(1天)。
  2.体育特长生考试时间:2015年5月28日(1天)
  (二)考试地点
  1.中考体育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详见中考体育考试日程、地点和时间安排表(另文通知)。
  2.中考体育考试缓考地点:市辖区考区缓考地点:市九中,合浦县考区缓考地点:廉州中学。
  3.体育特长生考试地点:市九中。
  四、考试项目、赋分、评分标准以及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中考体育考试
  1.考试项目:采用2+1(2项必考+1项选考)办法,必考项目为50米跑、一分钟跳绳(女)、立定跳远(男);选考项目为游泳(50米不限姿势游)、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足球(绕杆射门)、原地正面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中选一项。
  2.考试项目赋分:每个项目为10分,共计30分。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以原始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3.所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按《2015年北海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评分办法》(附件1)执行。
  4.病残学生免考、缓考的规定
  (1)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或因身体欠健康原因(如有严重心脏病、侏儒症、巨人症等),由本人申请,填写《残疾考生免试登记表》,附上残疾证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经学校验证、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招生考试院批准,方可免予体育考试,体育成绩按18分纳入升学总分。残疾免考体育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存入档案,供录取学校参考。
  (2)临时有伤病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证明),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安排在5月26日(1天)。
  (3)没按时或不参加考试的缺考考生,不得补考,成绩计为0分。
  (二)体育特长生考试
    1.考试项目:考试内容有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和后抛实心球四项。
  2.考试项目赋分:考试每项25分,共100分。
  3.所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按《2015年北海市中考体育特长生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附件2)执行。
  4.临时伤病和未按时参加考试的缺考考生,不再统一安排补考。
  5.凡意愿参加体育特长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市、县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特长统一考试。若招生学校另有专业特长要求的,可自行组织专业特长测试,采用特长统考成绩(占特长总成绩的60%)和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特长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的专业类别及人数详见各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生招生简章。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
   (1)获得校级以上运动会集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者。
   (2)经本校体育教师推荐者。
  7.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考试资格审核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获奖证书复印件(审核人签字)、体育教师推荐表原件交市(县)招生部门备案。
   五、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考点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市辖区(含市直、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各中学考生)和合浦县两个考区。
  2.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3.考生所有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必须在半天内完成(选考项目中选游泳、篮球、足球项目的考生由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全市中考体育考试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4.考点的选定以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利于封闭和大部分学校就近考试为原则。
  5.各考区考评长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是否符合体育考试设置要求,决定可否设置考点。
  6.各考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按规定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7.各考区要与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8.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决定调整考试时间,通知监考人员及有关学校,并报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备案。
  (二)考场的规定及要求
  1.考点所在的学校要有领导负责落实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各考点要认真准备好考试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等,并备有考评员、监考员和工作人员休息室。
  3.做好考试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考试规定和考生须知。
  4.考点内要设医务点。
  5.考点实行全封闭,考试场地设置警戒线,除当场次考生、主考、纪检、监考人员和医务人员外,未经考区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生所在学校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
  2.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结合毕业班体检进行),体检有异常的考生,按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3.协助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4.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长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
  5.参加考试时,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校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特别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四)考生须知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试前,考生要校对自己的报名号;考试时,听从监考人员分组检录列队进场,遵守考试规则。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经监考人员检录后带领进场考试;考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每个项目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考评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考评员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员查问成绩。
  9.有礼貌,尊重监考员、考评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员、考评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五)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1.监考员、考评员队伍的组成。
  各考区监考员、考评员由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选调,组成体育考试监考员、考评员队伍。
  监考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教师,考评员必须是在编在职的体育教师。
  2.监考员、考评员的职责。
  (1)监考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熟悉考试操作程序,考评员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2)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有礼,佩证上岗。
  (4)考试前考评长要向考生宣布有关考试事项和要求。监考员、考评员对考生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5)监考员、考评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不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工作期间要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6)监考员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检录,并对缺考、缓考生进行登记,做好分组、分道、分项等工作并带领考生到指定的项目考点,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7)监考员、考评员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8)每个项目考试完成后,由监考员或随队教师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9)记录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考评员应会同该项目的另一位考评员、考评长用红色笔予以更正,并签上姓名。
  (10)各项目考试完毕后,监考员清点考试成绩登记表,核对无误后,将考试成绩登记表装入试卷袋密封后上交考务员,由考务员及时上送招生部门保密室。
  六、纪律要求
  (一)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考试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工作人员、监考员、考评员违纪行为,由市教育局纪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各考区的主考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对各考区考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过程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员、考评员即给予警告或撤换。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者进行通报批评。
  七、其他
  (一)考生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的考试成绩由市招生考试院和合浦招生办统一汇总录入,备份两张光盘,其中一份交由中考体育和体育特长生的考试办公室负责人保管,成绩表存档。
  (二)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日前交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1.2015年北海市中考体育考试项目评分办法
2.2015年北海市中考体育特长生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3.2015年北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伤残考生免考(缓考)登记表
4.2015年北海市中考体育特长生考试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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